旅遊警示系統生效

旅遊警示系統分為三級
澳門市民可瀏覽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的網站查閱正生效的旅遊警示

《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警示系統》於3月7日正式生效,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管理。

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基於由包括但不限於新型恐怖主義、惡劣天氣、安全問題、政治爭端或與公共衛生攸關的問題而引發的安全形勢,於系統生效當日向比利時、法國、以色列、尼泊爾及突尼斯發出第一級旅遊警示,向埃及和土耳其發出第二級旅遊警示。

旅遊警示系統覆蓋了77個國家或澳門市民的旅遊熱點(由於中國內地、香港和台灣地區均為中國的一部份,故不是旅遊警示系統覆蓋的目的地),分為三級。

第一級旅遊警示表示出現人身安全威脅,計劃前往該地旅遊或已身處該地的市民應注意人身安全,建議提高警覺及留意局勢發展;第二級表示對人身安全的威脅已提升,計劃前往該地旅遊或已身處該地的市民此刻應對行程重新作出考慮,建議避免非必要的行程;第三級表示威脅人身安全的程度為極高,計劃前往該地旅遊或已身處該地的市民應留意情況的嚴重性及官方可提供的協助,建議避免前往該地旅遊,在特定情況下,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會建議離開該地。

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提醒,旅遊警示系統僅用作為危急情況的指標,以讓人意識及注意自身安全,該系統並非安全保證。旅遊警示系統不具禁止性,所以是否旅遊或根據所得資料而調整旅遊計劃由個人決定。

就旅遊警示系統的實施,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建議澳門市民出發旅遊前及時購買保障範圍全面、覆蓋旅遊警示系統,而且包括緊急醫療轉送保障的旅遊保險,若對保險條款有疑問,須向保險公司詳細了解。

旅遊警示系統詳情可瀏覽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的網站(www.ggct.gov.mo)。市民如有需要可致電24小時旅遊熱線 (853)2833 3000、中國駐當地使領館或外交部全球領保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24小時熱線(86)10 12308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