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警示系统生效

旅游警示系统分为三级
澳门市民可浏览旅游危机处理办公室的网站查阅正生效的旅游警示

《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警示系统》于3月7日正式生效,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危机处理办公室管理。

旅游危机处理办公室基于由包括但不限于新型恐怖主义、恶劣天气、安全问题、政治争端或与公共卫生攸关的问题而引发的安全形势,于系统生效当日向比利时、法国、以色列、尼泊尔及突尼斯发出第一级旅游警示,向埃及和土耳其发出第二级旅游警示。

旅游警示系统覆盖了77个国家或澳门市民的旅游热点(由于中国内地、香港和台湾地区均为中国的一部份,故不是旅游警示系统覆盖的目的地),分为三级。

第一级旅游警示表示出现人身安全威胁,计划前往该地旅游或已身处该地的市民应注意人身安全,建议提高警觉及留意局势发展;第二级表示对人身安全的威胁已提升,计划前往该地旅游或已身处该地的市民此刻应对行程重新作出考虑,建议避免非必要的行程;第三级表示威胁人身安全的程度为极高,计划前往该地旅游或已身处该地的市民应留意情况的严重性及官方可提供的协助,建议避免前往该地旅游,在特定情况下,旅游危机处理办公室会建议离开该地。

旅游危机处理办公室提醒,旅游警示系统仅用作为危急情况的指标,以让人意识及注意自身安全,该系统并非安全保证。旅游警示系统不具禁止性,所以是否旅游或根据所得资料而调整旅游计划由个人决定。

就旅游警示系统的实施,旅游危机处理办公室建议澳门市民出发旅游前及时购买保障范围全面、覆盖旅游警示系统,而且包括紧急医疗转送保障的旅游保险,若对保险条款有疑问,须向保险公司详细了解。

旅游警示系统详情可浏览旅游危机处理办公室的网站(www.ggct.gov.mo)。市民如有需要可致电24小时旅游热线 (853)2833 3000、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24小时热线(86)10 12308寻求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