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设“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委员会

“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委员会隶属行政长官运作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於3月6日刊登行政长官批示,设立“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委员会,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批示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委员会隶属行政长官运作,职权包括负责统筹澳门特别行政区参与助力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短丶中丶长期的总体设计,并推动展开相关研究,以制定有关政策;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及监督其落实;就拟开展的活动订定方针及发出指引。

委员会成员包括行政法务司司长丶经济财政司司长丶保安司司长丶社会文化司司长丶运输工务司司长丶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丶政府发言人丶澳门基金会代表一名丶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政策研究室代表两名丶行政长官办公室代表两名,此外尚包括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丶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丶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丶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及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代表各一名。如有需要,委员会主席可邀请其他公共或私人实体的代表以及专家参与委员会的工作或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