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費者委員會2018年起對"網上誠信店"進行監管與評核(消費者委員會提供)

消費者委員會今年實行"網上誠信店"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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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消費者委員會為保障消費者網購的消費權益,於今年起延伸"誠信店"計劃的監管對象至"網上誠信店",凡已具"誠信店"資格同時經營網購業務的商號,經申請及批核符合資格可獲發"網上誠信店"標誌。

"網上誠信店"計劃的入門條件包括商號的網購業務必需包括在澳門地區、已設立獨立且能識別其商號的網站或手機應用程式,以及具備清晰及完善支付機制等基本條件,而針對網購的特殊性,該計劃要求商號有責任保障交易過程的安全性以至消費者個人資料的私隱,為此,商號必需保證其交易平台有足夠的保安措施,經消費者委員會評核符合資格後才會獲發"網上誠信店"標誌。

該計劃其中特點是消費者可以在消費者委員會網站(www.consumer.gov.mo)內的"網上誠信店"專區對相關商號提出評價、意見以至查詢,商號收到消費者的訊息後須於72小時內作出回應或回覆,消費者委員會當中監察有關的過程及商號表現,透過三方的互動及訊息分享,建立彼此互信的消費關係,達到監督與評核各間商號的效益,讓商號可及時作出改善,履行對消費者提供更優質服務的承諾。

"網上誠信店"的商號已預先承諾,包括接受消費者提出仲裁等方式,能夠百份百解決與消費者發生的爭議,"網上誠信店"還需通過觀察期,以確保計劃的有效性,以及監督"網上誠信店"能夠做到實至名歸,以發揮計劃預先維權的效力。

另外,2017年度1400多間符合評核資格的"加盟商號"中,有接近1000間的商號通過消費者委員會的巡查及多重評核,獲得2018年度的"誠信店"標誌,其中有750間商號獲優良或以上的評級,當中有11間商號更被評定為A級特優"誠信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