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澳有营运的文化产业机构近2000间

2016年文化产业服务收益按年上升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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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16年本澳"创意设计"、"文化展演"、"艺术收藏" 及"数码媒体"四大领域所组成的文化产业中,有营运的机构共有1913间,按年增加200间;文化产业的服务收益按年上升9.7%至68.6亿元(澳门币,下同);反映其对经济贡献的增加值总额为22.4亿元,上升8.5%,占本澳2016年整体行业增加值总额的0.6%,与2015年相同。

"创意设计"领域营运的机构有1021间,按年增加100间。服务收益和增加值总额分别为18亿元和6.1亿元,减少1.3%及2.9%,但仍稳占文化产业整体服务收益及增加值总额的第二位。至于"文化展演"领域营运的机构有218间,按年增加49间;全年服务收益(14.6亿元)按年增加8.2%,其中门票收入占56%;增加值总额为2.9亿元,增加26.3%。

"艺术收藏"领域营运的机构按年增加1间至110间;全年服务收益(1.3亿元)和增加值总额(5314万元)分别增加45.5%及55.8%。此外,"数码媒体"领域营运的机构有564间,按年增加50间;全年服务收益和增加值总额分别为34.8亿元和12.8亿元,占文化产业四个领域中最大的份额,分别占整个产业的50.6%及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