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用"麥麥"開發的文化旅遊體驗服務須與澳門文化元素有關連

文產基金與旅遊局推專項資助塑造"麥麥"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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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基金與旅遊局合作,以澳門旅遊吉祥物"麥麥Mak Mak"為主題,推出文化旅遊品牌塑造專項資助計劃。申請項目必須有澳門文化旅遊元素,根據"麥麥Mak Mak"的設計概念,以及旅遊吉祥物推廣澳門旅遊業的宗旨,推出文化旅遊產品或開發澳門的文化旅遊體驗服務。

專項資助計劃分為"開發文化旅遊產品"及"開發文化旅遊體驗服務"2個方向,其中開發"麥麥Mak Mak"文化旅遊產品分為獨立開發產品及自家品牌聯乘2類。

運用"麥麥Mak Mak"開發澳門的文化旅遊體驗服務的項目,須與澳門的文化元素有關連,如文化世遺景點、新舊建築、美食文化、社區歷史古蹟、社區文創、風景旅遊、非物質文化遺產或節慶習俗等;須結合文化展演或引入數碼媒體元素,如動漫、數字化技術(AR擴增實境、VR虛擬實境、MR混合實境等)、互動遊戲等,並可同時開發"麥麥Mak Mak"的文化旅遊產品。

申請計劃書須包括設計概念、推廣及營銷方案、市場分析,開發文化旅遊產品需包括產品設計圖,開發文化旅遊體驗服務則要提交圖文或視頻說明、產品設計圖。評審將根據申請項目對澳門旅遊推動作用、對塑造澳門文化旅遊品牌形象作用、原創性及澳門文化元素含量、預期的經濟效益、目標的合理性和實現的可能性、預算的合理性、申請企業管理水平、執行團隊技術能力及過往相關經驗,以及研發、生產策略和市場營銷策略的合理性作為評審準則。

專項資助計劃經擇優選拔後,"開發文化旅遊產品"資助名額10個,"開發文化旅遊體驗服務"資助名額2個,項目執行期24個月。資助額度為項目總支出的50%,上限為"開發文化旅遊產品"50萬澳門元,"開發文化旅遊體驗服務"500萬澳門元。基金對項目的資助以實報實銷形式進行,資助款項以封閉式專項帳戶管理,並輔以經核數公司審核帳目,以確保公帑的有效運用。

如欲了解更多專項資助計劃詳情,請瀏覽:www.fic.gov.mo/current/subpage.aspx?a_id=1557891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