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生效

早前有领队疑被内地旅客袭击,数十名导游在警局外声援

国家旅游局制订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生效,从五一小长假开始,内地各大旅行社的领队、导游首次有举报违背社会公德和法律规范、影响恶劣的不文明行为的权力,经旅游主管部门核实后会将当事人纳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被旅游业界称为“游客黑名单"。

根据办法,游客不文明行是指旅游活动中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等而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

出现不文明行为的旅客会被记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必要时,有关记录会通报公安、海关、边检、交通等部门。办法实施一个月,国家旅游局已网上公布四名不文明行为当事人,有关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将保存至2017年及2025年。

另外,《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和《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于5月1日同步实施,内容注明导游及领队都有权通过旅行社,向有关部门举报内地旅客的不文明行为,如情况属实,这些旅客会被当局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