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放寬持中國護照過境旅客逗留期

治安警察局調整持中國護照過境旅客的安排

為配合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吸引更多旅客利用本澳機場作為旅程的中轉站,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治安警察局宣佈,自7月1日起放寬持中國護照旅客的過境限制,過境逗留期由原來的五日延長至七日。

根據新規定,持中國護照旅客首次入境本澳給予七天的過境逗留期,若入境後經澳門國際機場前往外國,30天內再次入境本澳也有七天過境逗留期;但若入境後無使用澳門國際機場前往外國,30天內再入境本澳則只有兩天逗留期。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隨著博彩業進入深度調整,特區政府適時開放過境逗留期,能令經濟調整由博彩業轉至旅遊,澳門作為中西文化交流地,市場仍有很大的潛力。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局長文綺華相信,措施有助吸引自由行以外的旅客,或赴外國旅遊的內地客途經澳門旅遊及消費,爭取更多不同客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