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放宽持中国护照过境旅客逗留期

治安警察局调整持中国护照过境旅客的安排

为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吸引更多旅客利用本澳机场作为旅程的中转站,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宣布,自7月1日起放宽持中国护照旅客的过境限制,过境逗留期由原来的五日延长至七日。

根据新规定,持中国护照旅客首次入境本澳给予七天的过境逗留期,若入境后经澳门国际机场前往外国,30天内再次入境本澳也有七天过境逗留期;但若入境后无使用澳门国际机场前往外国,30天内再入境本澳则只有两天逗留期。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文化司司长谭俊荣表示,随着博彩业进入深度调整,特区政府适时开放过境逗留期,能令经济调整由博彩业转至旅游,澳门作为中西文化交流地,市场仍有很大的潜力。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局长文绮华相信,措施有助吸引自由行以外的旅客,或赴外国旅游的内地客途经澳门旅游及消费,争取更多不同客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