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明確澳門區域界線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發言人辦公室介紹澳門特區管轄的水域及陸界(新聞局提供)
澳門特區水域面積為85平方公里(新聞局提供)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665號國務院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自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根據新的澳門特區區域圖,澳門特區依法管理85平方公里的水域,並管轄關閘澳門邊檢大樓地段。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崔世安發表書面發言,明確澳門特區所管理的水域屬於國家所有,澳門特區政府在進行依法管理時須確保四項原則:

一、始終完全服從、配合國防、外交等中央的事權;二、嚴格依法對相關海域和陸域進行有效管治;三、嚴格按照科學用海的原則,注意有效而適度用海,在涉及適度填海時,將繼續向中央作出申報,且不能用於博彩項目;四、透過相關「合作安排」的簽署,繼續全力配合內地水利部門、海事部門、海洋管理部門、海上執法部門等在澳門管理水域的統籌管理和合理使用,並確保航道的通暢和安全。

崔世安的發言提到,澳門特區政府將設立由行政長官領導的跨部門統籌機制,有效落實中央給予的任務,拓展粵澳深度合作,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澳方聯合工作組組長、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海事及水務局局長黃穗文介紹,因應劃定水域的工作,特區政府正在進行三項行政法規的立法程序,包括《訂定船舶通行及船舶上人員的規範》,《海上傾倒疏濬物管理制度》及修訂《海事及水務局的組織及運作》,明確將協調管理海洋事務的職責賦予海事及水務局。

澳方陸界工作組組長、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局長張紹基介紹,明確後的澳門特區陸地界線由關閘邊檢大樓段及鴨涌河段兩段組成。其中,鴨涌河除部份河段以鴨涌河南岸為界外,其餘以鴨涌河中心線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