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成立「旅遊警察」

「旅遊警察」主要職責是防止旅遊區內的犯罪活動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治安警察局今年將增設「旅遊警察」,計劃首期配備30警力,覆蓋大三巴牌坊、崗頂劇院至媽閣廟沿線和金蓮花廣場等,擬於2017年再擴大「旅遊警察」隊伍。

治安警察局局長梁文昌表示,新警種將挑選語言能力較好的警察擔任,主要職責是防止旅遊區內的犯罪、疏導指揮人流、應對特別事件,以及即時協助旅客解決問題。

治安警察局已於2014年8月成立了特別巡邏組,並於2015年4月開始,安排20名特巡組員在大三巴牌坊、議事亭前地等一帶執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