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成立“旅游警察”

“旅游警察”主要职责是防止旅游区内的犯罪活动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治安警察局今年将增设“旅游警察",计划首期配备30警力,覆盖大三巴牌坊、岗顶剧院至妈阁庙沿线和金莲花广场等,拟于2017年再扩大“旅游警察"队伍。

治安警察局局长梁文昌表示,新警种将挑选语言能力较好的警察担任,主要职责是防止旅游区内的犯罪、疏导指挥人流、应对特别事件,以及实时协助旅客解决问题。

治安警察局已于2014年8月成立了特别巡逻组,并于2015年4月开始,安排20名特巡组员在大三巴牌坊、议事亭前地等一带执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