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旅遊警示系統

旅遊警示系統分為三級,覆蓋77個國家或市民的旅遊熱點
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於3月7日起負責發佈旅遊警示系統

《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警示系統》於3月7日起生效。系統分為三級,覆蓋77個國家或市民的旅遊熱點(由於中國內地、香港和台灣地區均為中國的一部份,故不是旅遊警示系統覆蓋的目的地)。系統以便捷和及時的方式傳播影響世界各地的危機、緊急事態或災難等狀況的資訊,讓公眾注意該等情況,以便在外遊行程中作出決定。

第一級旅遊警示表示出現人身安全威脅,計劃前往該地旅遊或已身處該地的市民應注意人身安全,建議提高警覺及留意局勢發展;第二級表示對人身安全的威脅已提升,計劃前往該地旅遊或已身處該地的市民此刻應對行程重新作出考慮,建議避免非必要的行程;第三級表示威脅人身安全的程度為極高,計劃前往該地旅遊或已身處該地的市民應留意情況的嚴重性及官方可提供的協助,建議避免前往該地旅遊,在特定情況下,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會建議離開該地。

旅遊警示級別的發出、解除、提升或降低主要考慮目的地的社會經濟及政治環境所形成的單一或複雜的(多重的)風險及危害程度、具體情況、對人身安全的威脅程度、威脅的持續時間、受影響的地方是否澳門居民的旅遊熱點、威脅是否針對旅客,以及由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當局及鄰近地區發出的旅遊警示等因素。

旅遊警示僅作危急情況的指標,並非安全保證,亦不具禁止性,因此是否旅遊或根據所得資料而調整旅遊計劃由個人決定。而危機辦建議市民出發前及時購買保障範圍全面、覆蓋旅遊警示系統,而且包括緊急醫療轉送保障的旅遊保險,若對保險條款有疑問,須向保險公司詳細了解。

旅遊警示系統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負責發佈,有關發出、解除、提升或降低旅遊警示級別的公共資訊會以新聞稿形式透過新聞局及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網站發放。

更多旅遊警示系統詳情,請瀏覽:www.ggct.gov.mo/zh-hant/travel-ale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