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个塑料袋收费澳门币1元(环境保护局提供)

塑料袋收费月中生效每个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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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提供塑料袋》于11月18日起生效,每个塑料袋收费澳门币1元。法律规定除未事先包装的食品或药品,或机场禁区零售业场所取得且受携带手提行李安全限制的货品外,须对每个塑料袋收费。另外,饮食业的外卖(堂食中用于盛载未食用完毕的食品或饮品容器除外)、其他服务行业倘以零售方式将货品提供予顾客,亦须对所提供的胶袋收费。

零售业场所在首2年内,须在显眼处展示经环境保护局核准的关于有偿提供塑料袋宣传品。商户可于环境保护局网站(www.dspa.gov.mo)下载宣传品,或到环境保护局辖下的环保加Fun站等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