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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持续,2020年6月号和7月号之“澳门旅游”将统一合并为“6至7月号”推出。

澳门旅游业资讯

特区政府推百亿抗疫基金“保就业、稳经济、顾民生”

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于4月8日宣布新一轮经济纾困措施(图片由澳门特区政府新闻局提供)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本地经济造成的影响,澳门特区政府于4月8日公布第二轮经济援助措施,为雇员、自由职业者、企业及居民提供援助,包括一系列补贴资助、援助款项、减免税费等,涉及金额约100亿澳门元(下同)。特区政府于2月13日公布首轮经援措施,扶持本地居民和企业尤其是中小企渡过难关,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指出首轮措施的金额约200亿元。

针对雇员及自由职业者援助款项

首先,已申报职业税且符合资格的本地雇员将一次性获发三个月的援助款项,每月5,000元,有关款项以本澳居民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数的25%作为计算基础,合共15,000元,于6月发放。然而,获发放对象不包括:2018年度职业税退税计划获退还20,000元上限的本地雇员,以及公共行政工作人员。

从事自由职业者亦可获发不同的援助款项,包括:

  • 为职业税第二组纳税人的自由职业者,将按其聘用雇员数目,获批一次性援助款项,金额由15,000元至200,000元;
  • 街市摊位承租人、小贩持牌人、三轮车持牌人和向的士车主承租的驾驶员,获发一次性10,000元援助款项。特区政府亦延长有期限的士经营牌照6个月,延长无期限的士车辆检验期限6个月。

另外,自由职业者可获上限为100,000元银行贷款的2年期利息补贴,利率补贴上限为4%,补贴最高金额为8,000元。

企业援助款项

为支持企业经营者,符合条件的商号可按其聘用雇员数目,获发一次性援助款项,金额由15,000元至200,000元。同一纳税人若持多间商号,最多只获发100万元;

相关援助款项并不适用下列机构,包括:公共事业机构、公共巴士及轻轨营运商、公共电讯服务供应商、金融业机构、正规教育机构及高等院校、社福机构及博企等。获发援助款项者,如于6个月内不合理解雇雇员,须按比例退回款项。

为支援本地失业人士,特区政府开办就业导向培训课程并发放6,656元津贴。学员在完成培训后,将获安排就业转介对接工作。更多有关培训课程资讯,请按此查阅。

本地在职人士在雇主推荐下,可参加由政府开办的提升技能导向培训课程。每名雇主最多可推荐5名雇员,在每位雇员完成培训课程后,雇主方可收取5,000元津贴,但雇主不能因疫情影响而减薪。

对于在放无薪假的雇员,雇主亦可推荐相关雇员报读课程。完成培训课程后,雇员可收取5,000元津贴,但在任何情况下,雇主不能因推荐雇员参与培训而与雇员协商放无薪假。

特区政府于4月公布的第二轮疫情经援措施还包括第二期消费补贴计划。第一期消费补贴计划向本澳永久及非永久居民每人发放面值为3,000元的电子消费卡,使用期限为5月至7月,居民可到设有澳门通卡机的商号消费。

截至6月15日,已有600,171名澳门市民领取电子消费卡,人均使用额约2,481元,总交易额约为14.6亿元。相关消费中,约70%用于零售业,约24%用于饮食业。

第二期消费补贴计划再次向全澳居民发放消费补贴,每人获发金额为5,000元,使用期限为8月至12月。李伟农司长表示,预计第一期消费补贴计划开支约22亿元,第二期消费补贴计划约3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