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旅游业资讯

旅游危机处理办公室明年2月并入旅游局

自2021年2月1日起,旅游危机处理办公室职能将并入旅游局。

为落实澳门特区政府2020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中提出的“优化部门架构设置”工作,特区政府对第18/2011号行政法规《旅游局的组织及运作》作出修订,行政会并于10月完成讨论。

旅游局将负责旅游危机处理的工作。作为修订内容的一部分,旅游局负责制定旅游危机应急预案,于旅游危机发生或预计出现时采取适当措施,协调其他公共或私人实体;以及管理澳门特区旅游警示系统,其中包括发出旅游警示级别,为计划出外旅游或正在旅程中的人士提供一个或多个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安全资讯。

此外,旅游局将负责在任何旅游危机发生及结束后收集、更新、分析及总结所需资料等。

由于旅游危机处理工作具不可预见性及紧急性,相关开支需迅速支付,旅游局将由目前的一般部门改为行政自治部门,以增加财政运用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