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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旅遊業資訊

新冠肺炎疫情受控 中國內地和澳門放寬人員往來限制

中國內地和澳門於7月放寬部分人員往來的限制措施

隨著中國內地和澳門兩地新冠肺炎疫情基本受控,多項往來中國內地和澳門的旅遊限制於7月放寬,但鑑於香港新冠肺炎個案數量有所上升,澳門收緊經香港入境澳門的檢疫措施。

自7月29日起,廣東省政府實施新的入境措施,經粵澳口岸進入廣東省並持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人士,可於廣東省全省範圍活動,無須集中隔離14天醫學觀察。廣東省政府曾於7月15日宣佈,從粵澳口岸進入廣東省人士不再實行集中隔離14天醫學觀察,惟入境人士須持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且活動範圍限於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9個城市。

另外,根據一項於7月24日生效的措施,限定名額的粵澳兩地牌非公務車輛司機經許可後,可往來兩地。

粵澳兩地政府經磋商後,作出上述政策調整的決定,並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的批示,致力預防新冠肺炎蔓延,同時著手恢復社會經濟發展。

徒步或使用非公務車輛從廣東省進入澳門或從澳門進入廣東省的人員,需持有7天內由獲認可的檢測機構發出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表明個人沒有受感染。旅客還必須出示由“澳門健康碼”和“粵康碼”系統生成的綠碼。

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觸者、有發熱或呼吸道症狀者,或過去14天內曾到訪澳門以外地區的人員,須在入境廣東省後接受14天檢疫隔離。

此外,過去14天內曾到訪北京的人員在入境澳門後無需接受14天醫學觀察。因應北京部分地區早前曾爆發新一波疫情,澳門特區政府於6月17日起對相關人士實施檢疫措施,措施已於7月解除。從湖北省入境澳門的人員此前亦曾需接受相關檢疫安排,但同樣於上月解除。

儘管內地與澳門之間的人員往來限制放寬,但內地繼續暫停審批簽發內地居民赴澳的旅遊簽注,包括自由行和旅行團簽注。

與此同時,澳門繼續禁止外地旅客及訪澳前14天曾到訪外國的中國內地、香港和台灣地區的旅客入境;來自中國內地、香港和台灣地區入境的旅客,如入境前14天曾到訪香港或台灣,須持有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入境,並須於入境後接受14天指定地點醫學觀察;持中國內地、香港和台灣地區旅遊證件的旅客,如入境前14天未曾到訪外國、香港或台灣等地,並持有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則無須於入境後進行醫學觀察。

加強監督

為配合放寬澳門和中國內地的跨境限制,澳門特區政府於7月公佈了一系列新規定,任何人士進入娛樂場前必須出示有效的核酸檢測證明,以表明個人未受感染。澳門特區政府旅遊局亦向所有度假村、酒店、公寓、餐廳、酒吧及其他旅遊局發牌場所發出指引,要求各場所遵守澳門特區政府衛生局發出的新冠肺炎防疫指引。根據指引,所有人士在進入場所前,均須佩戴口罩、接受體溫檢測及出示健康碼。

另外,澳門特區政府亦要求所有娛樂場營運商確保場內清新空氣流通。

自7月14日起,所有由澳門乘渡輪或客機離境的乘客,必須出示7日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保障工作人員和其他乘客的安全,免受新冠肺炎感染。針對乘搭客機入境澳門的旅客,澳門特區政府亦實施類似措施。

因應香港7月新冠肺炎確診個案數字上升,澳門特區政府繼續保持警覺,密切注意香港的最新疫情發展,並持續評估相關情況對澳門帶來的風險。

凡經港珠澳大橋由香港入境澳門的人士,現時需提交表明個人未受感染的核酸檢測證明,未能出示證明者可被拒絕入境澳門。同時,所有由香港入境本澳的人士仍需到指定酒店進行14天醫學觀察。目前,澳門與香港之間的交通往來仍然相對較少。

自1月起,澳門累計46宗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自6月26日起則再沒有新增病例。早前確診的患者均已康復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