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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旅遊業資訊

網上講解會闡釋新《酒店業場所業務法》

《酒店業場所業務法》將於2022年1月1日起生效。為向業界闡釋法律重點,加深業界對新法的認識,澳門特區政府旅遊局於10月舉行四場網上講解會。

旅遊局局長文綺華以視像形式致辭時表示,旅遊局期望與酒店業界及旅遊相關行業保持緊密合作,在《酒店業場所業務法》的法律框架之下,發揮好客之道,為酒店及有關場所的顧客和訪澳旅客帶來優質旅遊服務,積極宣傳“安全宜遊 魅力澳門”的形象。

《酒店業場所業務法》除釐清了有關適用範圍和部門的職責權限外,還優化了發牌程序,包括引入一站式發牌程序和臨時經營許可制度。另外,酒店業場所不再設有公寓和旅遊綜合體兩個類別,但新設了要件要求比較簡單的經濟型住宿場所,同時允許經濟型住宿場所設置共用房並以床位形式出租,這些新措施將有助開拓多元化的旅遊住宿。

餐飲場所方面,餐廳、酒吧和舞廳將不再分級,並新設“簡便餐飲場所”和“美食廣場食品攤檔”兩個類別。

《酒店業場所業務法》禁止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進入酒吧和舞廳。新法也針對民防法律制度所指的突發公共事件,加入場所須提供配合實施民防活動所需的資訊等要求。

逾百名業界代表報名參與四場網上講解會,有與會者藉此機會就《酒店業場所業務法》的一些新規定作出提問,以更清楚了解法律內容。澳門旅遊業界網站提供部分網上講解會的內容重温。